第六章小说
《备用情人》总体说来,以看肉文的角度而言中规中矩无重口,以看剧情的角度而言,至少把于轩是颇为虐心了一把。
于轩虽然已经决定要选理科,但也是因为理科发展道路宽阔才确定的,其实他心里是很愿意报选文科的。但迫于形势,哪怕父母根本就不要求他必须选择理科什么的,他也会果断的挑理科。
就好像当时流行形容女汉子的一句话:上帝给了你汉子的心,却给了你姨妈的身体。
他从小就尝试过各种写作,尤其是在初中的时候最为狂热,将作业本写完了一本又一本。
不过,最后被父母发现,这种影响学习的事怎么可以允许在初三的时候仍然发生呢。
幸亏于轩的父亲也是知识分子,知道培养孩子乐趣的重要性,仅仅是把于轩写的东西好好保存起来,打算在他高考完之后再让他思考此时行为的正确与否。
当然,正处于青春期的于轩,怎么可能这么顺从的就听取了父母的意见,只不过是阳奉阴违罢了。
而今看《备用情人》一文,又唤起了于轩的创作情愫,再加上之前看过的《致青春》、《爵迹》等文章,确确实实也想着出有着曲折情节的小说来。
写什么呢?想要动笔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真的是几乎一无所知。
除了异想天开就能写出来的玄幻之类,哪怕是言情……自己怕都是没什么经验的吧?
之前听谁说过,什么十八岁还是高中毕业来着,在这之前倘若没有谈过一场恋爱,那就是失败的。
于轩对这个说法是不敢苟同的,不过进入青春期嘛,有些悸动也是很正常的,何况他属于早熟型。
他寻思着,是不是也该谈一场了?
不过,是找男找女呢?
于轩发现,自己现在对女生真的是提不起来太大兴趣了,而相反的是,对男男之间的爱情倒是很期待。
那么,应该找谁呢?
王旭?不不不,于轩摇了摇头。
没错,在当时的于轩看来,王旭身材确实不错,长得也是挺精致,跟自己关系也很好。按照兔子如果打算吃窝边草的话,他应该是第一人选了吧?
不过,不知为何,于轩总是在潜意识里排斥他,感觉并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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