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重生之蒙古部落

作者: 走来萧胤辰理

  楔子

  二十五岁的那个夏天,我独自住在中国东南部一个乏人问津的小岛上,守着一家名叫“等待”的小旅馆,养了一只名叫“土豆雷”的猫。

  我的隔壁住着这家店原来的主人,我叫她喜姨。三年前我来到这里,跟她一见如故,她说她等得太久,已经忘记爱情最初的样子了,所以把店盘给了我,那时,她在这里住了整整四十年了。

  偶尔来这里旅游的都是成双结对的情侣,他们有很年轻的面孔、蓬勃的朝气、燃烧着的激情。夜晚他们租住在二楼的客房里,路过门口便会听见轻轻的笑声和细碎的甜言蜜语。

  也曾有过一个僧人模样的男人来过,我把角落的房间免费借给他,楼梯转角他望向我,眼里是了然于心的洞察,他说,施主,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我只是笑了笑,不恋岂是嘴上一句话便可做到的。这些年过去了,我最怕看到的就是相爱的人错过,最怕他们互相伤害,最怕他们走到不得不分开的地步。

  我的时间不多,用来等沈君初却刚刚好。

  1.

  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哪一年了,那时候我身边有两个特别好的朋友:黎明朗是个很沉默的男生,功课很好,我的数学和物理作业基本都是他代劳,所以我一直在怀疑也许我没能考上北大或清华都是由于他的纵容;纪锦言则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姑娘,虽然她没有承认过,但我知道她是喜欢黎明朗的。

  那年我应该是十六岁,生命里唯一值得炫耀的可能就只有友情了。

  我寄住在姨妈家,你们懂的,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姨妈姨夫一直没能有个自己的孩子,这让这个家时常弥漫着一股一触即发的战争硝烟。偶尔因他们打架而满屋狼藉的时候,我不得不借住在纪锦言家,她的房间真漂亮,粉色的蕾丝布满整个视线,床又暖又软,我们并排躺着,她会跟我聊起黎明朗,叮当,我觉得黎明朗好像喜欢你!

  我故意不去看她愤懑的眼神,怎么可能,前天他还说以后再也不帮我写作业了呢!

  她凑过来挽住我的胳膊,年轻的身体散发着高档沐浴露的香气,那你喜欢黎明朗吗?

  喜欢啊,就像喜欢你一样,我们三个是好朋友,一辈子的那种。

  看起来她是困了,得到我的答案后,沉沉地睡过去了。如果有一天她能跟黎明朗在一起,我一定会真心地祝福他们,她是这样善良纯洁的姑娘,应该得到自己想要的爱情。

  可是对于我来说,爱情是什么呢?是噩梦里鲜血淋漓的杀戮,是记忆里刺耳的警鸣声,是日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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