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眼的太阳好像突然间失去了光芒,蔚蓝的天空蓦然间也变成灰黑色,就连碧蓝的大海也仿佛被一片白茫茫的大雾遮挡。
时明起看到陈旭跟何晨朗热情地打招呼,心里就像是起了个疙瘩。
什么时候他们变得这么熟了?时明起醋意浓浓,可却不想承认自己在吃醋。
陈旭回过头才发现时明起早已不见了踪影。
“怎么不多待一会儿?这么早就回来了?”
但是趴在酒店床上生闷气的某猫却不打算理会他。
“怎么啦?”陈旭死皮赖脸地蹭到他身边,轻轻捏了捏他的后颈肉,“谁又惹我家宝贝生气?”
“哼!明知故问!”时奶猫傲娇道。
“明知故问?”陈旭颇为无奈,“你最近怎么越来越不讲理了?”
“对!我就是傲娇任性!蛮不讲理!无理取闹行了吧!”思绪烦乱的时明起干脆起身正要离开房间。
“你能不能别胡闹!”陈旭拉住他呵斥道。
“你要是觉得我胡闹……就去找别人好了!”时明起手一甩,愤然离去。只留下陈旭一个人在原地懊恼。
时明起独自一人躲在角落里黯然神伤。他记得一开始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他是很感激何晨朗的,而且那时候他虽然嘴上叫他老板,但是心里却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可究竟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跟何晨朗有了隔阂?他不再那么相信他,甚至还起了疑心。
或许是因为他太过优秀,长的帅,又会经营公司,温柔善良,宽容大度……一切美好的词汇用来形容他都不为过。
那样的男人谁都会喜欢吧。
反而自己……明明一无是处脾气还不好。时明起惭愧地低下头。
他突然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把何晨朗介绍陈旭认识了。如果他们两个不认识,那他现在是不是也就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烦恼。
陈旭是典型的浓眉大眼的帅哥,光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就已经显得尤为精神,再加上雕刻般的瓜子脸,为他的颜值增加了不少分。他不仅长的帅,身材又好,而且打篮球的技术很厉害。他这样的男生无论走到哪儿都是阳光般的存在。
第一次和他成为同桌,时明起的心情兴奋中又带着几分局促不安。就像是抽中了一份大奖,可是兑现的过程又没那么简单。
与时明起“闷葫芦”的性格不同,陈旭笑起来很阳光,待人也热情开朗,但是就是有个喜欢转笔的习惯。
无论是在看书、思考、写作业甚至在上课的时候,他都喜欢把笔当成是篮球一样转,因为他相信这样能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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