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清晨,一般都和秦锦无缘,她是属于夜一族,唐诗诗总是说她是属猫头鹰的,白天睡觉晚上工作,写一些小稿子,给各大报刊,钱挣的不多,可是,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而且从前呆得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做得是主任职位,那些年钱比较好挣,莫明其妙就成了个小富婆,等有一天她拿着银行卡取钱的时候,猛然醒悟,完全可以不必再挣了,如果不包小白脸的话,钱已经够她在这个小城市里过得安安稳稳的下半生了。
她辞了职,写起了小说,一天一点,并不图那点稿费,有没有人喜欢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休息一下,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自己努力,像上足了发条一样的不停的往前冲,现在可以不再冲了。
因为昨天受了黑宝惊吓,她睡得很迟,起来一看,手机上全是未接来电,手机让她调成了振动,根本就听不到。
忙回电话给唐诗诗,只听到电话那边有一群人在欢呼。
她仔细的听了一下,原来是蓝琦和陆瑛琪,唐诗诗正在兴奋的说:“衣服都做好了,快点来!”
做好了,这才多少时间,十二个小时不到,就说她说衣服做好了,可见有钱好办事,也可见这三个女人的心有多急。
她急收拾着出门,看了一眼猫筐可爱的猫,轻轻的关上了门,不敢再带黑宝出门,万一又不见了,就惨了。
一路都很顺利,来到唐诗诗家的时候,她匆匆往里跑,总感觉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吸引她,让她的心思全在那些衣服上面,心跳得通通的响,像要去见初恋情人一样。
进了客厅,空无一人,穿白制服的仆人打了个眼神,她知道在更衣房里,直扑了过去,连门都忘记了敲,她几乎是跌进门去,喘息不停,却直往房子中央的那排衣架上冲。
房间是辉煌的,灯光吊挂着,一件大红的时尚的旗袍,亮晃晃的挂着,转过眼光,边上是一个肚兜,非常时尚的样式,然后就是一个红头巾,一个围巾,并排挂着。
唐诗诗兴奋的喊:“秦锦,你看过这么好看的衣服吗?”
“快快换上换上,让我们看看。”
陆瑛琪有点迫不及待了。
蓝琦笑着说:“唐诗诗坚持等你来了,才肯换衣服,说是要让你欣赏,现在好了,来来,快点换,现在换了正好赶到纸醉金迷酒吧开场,我们可以去闹场了。”
秦锦有点心慌,事情好像进行的太顺利了,好的让人有点难以置性。
她拿起了围巾,因为布料不足,她和陆瑛琪设计的是头巾和围巾,肚兜是蓝琦的,那红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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