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一瞥

  孟彦觉得很多人应该都会好奇一个问题,那就是要过多长时间才会真正忘掉一个人?当初他迷迷瞪瞪的不知道从哪里看到了据说是科学报道,一般一个人经过七年,自身就会通过新陈代谢将全部细胞更换一遍。那按理来说,忘记一个人,七年的时间也就足够了。现在想来,这全是TM的扯淡!因为孟彦发现,这都TM的第十个年头了,那个人突然出现在眼前时,自己依然还是恨不得拆其骨扒其皮!

  时间倒回十分钟前,闷热的夏天,正午阳光正毒辣的时候,自己的大众果然和众人一样忍受不了高温,默默的噗了一下就不动了。对于孟彦这种能学会开车就已经谢天谢地的人来说,就不用指望着他还能自给自足可以随手拎出个工具箱自己修一修这样帅气的出场了。于是他只能指望着有出租车或者随便什么车从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经过,把自己捎回去。

  孟彦低头看了一下手表,发现马上就要来不及了。他和客户约好三点钟,但是现在这位置距离约好地点少说还有两个半小时的路程,但是这条路上除了他自己,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更不要说是出租车和顺风车了。

  正当孟彦犹疑着要不要给客户打个电话说明一下的时候,他转头看到远远的路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缓缓驶来的小黑点儿,正当孟彦准备调整好他自己的面部表情,准备拦下来搭个顺风车的时候,小黑点已经变成了一辆法拉利带着后方扬起的风沙咆哮而来。孟彦当机立断伸出自己的胳膊准备拦路,谁知道,豪车不愧是好车,就这样咆哮着一路怒吼着过去了,还捎带着让孟彦吃了一嘴的沙子。

  “靠!”孟彦不死心的向前追了几步,无奈两条腿跑不过四个轮子。只好掏出手机给客户打电话,改天再约时间谈了。

  刚刚与客户通完电话,孟彦就听到一阵引擎声从前方传来,一看,是刚刚那辆咆哮而过的豪车。然后,刚刚还不屑停车的豪车就这么硬生生的停在了孟彦的脚边,车窗摇下来,露出了一张很有性格的脸,黑超遮面,嘴角还若有似无的噙着一抹笑意。

  开车还戴个墨镜?不怕看不清路出事故吗?孟彦暗自腹俳。

  “刚刚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想到真是你,孟彦!”车上的人一脸平静的说着应该带有惊喜语气的话,孟彦感觉很不舒服,恩,表里不一。

  等等,这人认识自己?孟彦很疑惑,自己似乎并不认识有这样豪气的朋友啊!

  “请问,我们认识吗?”出于礼貌,还是问一下好了,如果是熟人那就更好办了。

  听到这话,车里的人嘴角僵硬了一下,但随即无奈的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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