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魔尊你的和亲公主逃了

作者: 我在找法律学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先来说说免役法吧。(各位不要觉得枯燥无味,其实还是有点意思的)

  免役法是针对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实就是义务劳动。这是税收(钱粮)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为了弥补低税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虑到民众出不起那么多钱粮,那么就出劳力代替吧。

  但是,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钱(赋税),还要出力(徭役),实在是不堪重负。事实上宋代的力役,种类也实在太多了。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真是苛捐杂税)……不胜枚举,人民群众自然也就不胜其烦。

  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麻烦在于什么呢?有钱有势的缙绅人家服轻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负担全部落在孤苦无告的贫民身上。这些人平时都有终日忙碌的生产劳动,服役太多,则生计无着。

  于是,为了规避重役,一般民众“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怕评为大户人家);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怕评为人多之户)”。他们“或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单丁免役)”;甚至铤而走险,“不得已而为盗贼”。这对于农业生产和社会话来安定当然都十分不利的。

  王安石的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即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农民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原来不服役的官户、寺观出一半,叫“助役钱”),比较公道;第三,忙不过来的人腾出了时间,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则多了一条生路,两全其美。

  所以,后来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时,就连所谓“旧党”中人也不以为然。苏轼就说,免役、差役,各有利弊,倒是不能都一一废除。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范纯仁(范仲淹的儿子,后来也官居宰相)也说,差役一事,应当缓行。可见此法是得人心的。对此司马光也是赞同的。

  其实免役法是当时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了。当然,治本之法是彻底免除力役。但这并不可能做到,而能够想到以雇役代派役,以免役钱代服劳役。因为这种办法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货币化服役”,类似于今天的“货币化分房”,只不过两者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思路却有着惊人的一致。可惜,王安石思路太超前了,生不逢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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